Posted on 十一月 5, 2008 by 墨尔本的云
我曾在2005年11月份写过一篇博文叫做《美女的定义》。当时引用了管平潮《仙路烟尘》里的一句话:山迎眉而失色,水遇目而不明。在酷讯此人种三年后,终于把标准降为“山迎眉而不崩,水遇目而不枯“了。 大家是不是应该欢迎我正式加入正常人的族群?
野人闲处倚筇看